澠池縣人民政府儲備用地征收土地預公告(澠征預告〔2024〕第13號)
根據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 第五章第四十五條、第四十六條、第四十七條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第二十六條之規(guī)定。為實施澠池縣土地利用總體規(guī)劃和澠池縣2024年度土地利用計劃,經研究,發(fā)布征收土地預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圍
1、擬征收土地位于果園鄉(xiāng)東庵頭村(0.1803公頃)、東嶺村(0.0380公頃)、杜寺村(0.0380公頃)、澗新村(0.0380公頃)、路村村(0.1900公頃)、孟家溝村(0.0380公頃)、南莊村(0.0380公頃)、展莊村(0.1140公頃)范圍內,共涉及集體土地0.6743公頃;
2、擬征收土地位于天池鎮(zhèn)南澗村(0.2660公頃)、藕池村(0.1090公頃)、西園村(0.1520公頃)共涉及集體土地0.5270公頃;
3、擬征收土地位于英豪鎮(zhèn)東城南村(0.0380公頃)、東馬村(0.0760公頃)、富村(0.1520公頃)、谷水村(0.0760公頃)、孟窯頭村(0.0760公頃)、上渠村(0.1140公頃)、吳窯頭村(0.0760公頃)、西庵頭村(0.0760公頃)、西曲村(0.0380公頃)、英豪西村(0.0380公頃)范圍內,共涉及集體土地0.7600公頃。
4、擬征收土地位于英豪鎮(zhèn)富村(0.0900公頃)、孟窯頭村(0.1668公頃)、南馬村(0.1314公頃)、牛王嶺村(0.0450公頃)、上渠村(1.7832公頃)、吳窯頭村(0.0450公頃)范圍內,共涉及集體土地2.2614公頃。
5、擬征收土地位于城關鎮(zhèn)孟嶺村范圍內,共涉及集體土地0.2304公頃。
6、擬征收土地位于城關鎮(zhèn)西關村范圍內,共涉及集體土地0.4160公頃
二、征收目的
擬征收土地用于實施公共利益需要建設行為,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條規(guī)定的用地征收土地情形。
三、工作安排
?。ㄒ唬╅_展土地現(xiàn)狀調查。澠池縣人民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和權屬鄉(xiāng)(鎮(zhèn))政府,對擬征收土地的位置、權屬、地類、面積,以及農村村民住宅、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、種類、數量等情況開展調查,調查結果應當由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、使用權人予以確認,擬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予以配合。
(二)開展征地社會穩(wěn)定風險評估。澠池縣人民政府將同步開展社會穩(wěn)定風險評估。
四、其他事項
自本預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,違反規(guī)定搶栽搶建的,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。
公告時間: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3日。
特此公告。
2024年10月30日